針對燈具的強制性國家標準將于明年1月1日起實施,其中安全級別最低的0類燈具依規將逐漸退出市場。11月4日,佛山市質監局召集全市近百家燈具企業宣傳貫徹這一標準。
按防觸電保護類別劃分,燈具可劃分為0類、Ⅰ類、Ⅱ類、Ⅲ類,其中0類燈具安全性最差,僅僅依靠基本絕緣作為防觸電保護。據市質監局有關負責人介紹,即將實行的國家標準《燈具第1部分:一般要求與試驗》對使用電光源、電源電壓不超過1000V的燈具的一般要求做出了明確規定。相對于老版標準,新國標在安全要求上有多項重大調整,其中最大的技術差異就是將0類燈具正式刪除。
“由于燈具種類和使用場所很多,過去對0類燈具的識別、限制很難生效,刪除0類燈具是出于安全考慮。”國家日用電器質檢中心高級工程師劉躍占解釋說,Ⅰ、Ⅱ、Ⅲ類燈具則都采取了附加防護措施,即使絕緣保護出現故障也一樣能提供防觸電保護。而0類燈具只依靠基本絕緣作為防觸電保護,基本絕緣一旦失效,就容易產生觸電危險。
目前,市面上經常見到的支架燈、吸頂燈、臺燈、落地燈、筒燈等可移式燈具和嵌入式燈具中,0類燈具占了很大比例。由于過去市場并未十分關注燈具的防電保護類別,不少燈具廠家現仍以生產技術相對簡易的0類燈具為主。而新國標中刪除0類燈具的規定,使得這些廠家面臨技術轉型。